爱吃海鲜的小伙伴们注意啦!再过一个半月,浙江将全面进入休渔禁渔期,我们将要暂别一批海鲜了~
近日,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发布了关于2018年浙江省海洋休渔禁渔的通告,明确2018年浙江休渔禁渔的时间,到时候多种海鲜将被禁止销售。随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禁止在农贸市场、超市、临时摊点等各类市场和饭店、大排档等餐饮场所销售未达到当年最小可捕规格的保护品种幼鱼。
在伏季休渔一周后,禁止销售带鱼、大黄鱼、小黄鱼、银鲳、鲐鱼、三疣梭子蟹、龙头鱼、虾蛄等8种海洋捕捞冰鲜或活体水产品。
渔政、海警、、渔港码头、渔获物销售和利用环节的监督检查,发现有非法捕捞行为,由渔业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市场监管主管部门将依法加强对各类市场的监督管理,场内经营者未按规定保存证明渔获物来源的进货凭证,未建立进货及销售台账的,市场举办者未查验渔获物进货凭证或者允许没有进货凭证的渔获物入场销售的,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来源:浙江发布)